只因我在西街请
萧王啃了个猪蹄。
第二日满京城都炸了。
茶楼说我与他私定终身,酒肆说我为他拒了三门亲事。
更离谱的是,还有人说我当街喂他吃肉,情意绵绵。
我气得拍桌:“哪个眼瞎的传的?”
当天傍晚,
萧王就带着聘礼上了我家门。
我一脸震惊:“王爷也是来辟谣的?”
他淡淡看我一眼:“不是。”
“谣言,是我传的。”
01
我在西街请
萧王啃猪蹄那日,天色正好,风也正好。
猪蹄更好。
摊主姓冯,手艺传了三代,一锅卤汤香得能把隔壁绸缎庄的掌柜引出来。
我本是偷溜出府买梅子糕,路过摊前,正巧见
萧王立在檐下。
他一身月白锦袍,腰悬玉佩,眉眼清冷,像刚从宫墙上的画里走出来。
偏偏他盯着那锅猪蹄。
盯得很认真。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了半晌,终于忍不住上前。
“王爷若想吃,便买。”
萧王侧眸看我。
那一眼清清淡淡,像冬日檐下落雪。
“本王不便。”
我看了看他身后两个侍卫,又看了看他这一身不染尘埃的贵气,忽然懂了。
堂堂
萧王,战功赫赫,冷名在外,若当街捧着猪蹄啃,明日御史台大约能写三本折子。
我生出几分侠义心肠。
也或许是那锅卤汤太香,香得令人胆大。
我掏出银子买了两个最大的猪蹄。
一个递给他,一个留给自己。
“今日算我请王爷,王爷只管吃,若有人问起,便说是我逼的。”
萧王看着手里的油纸包,沉默良久。
我以为他会拂袖而去。
他却垂眼,慢慢咬了一口。
那一瞬,我觉得整条西街都安静了。
两个侍卫齐齐低头,肩膀抖得像在忍笑。
我也低头啃了一口。
肉烂,皮糯,卤香入骨。
萧王吃相极稳,即便手里拿的是猪蹄,也像在宫宴上品一盏御赐香茗。
我由衷敬佩。
贵人果然是贵人。
连啃猪蹄都能啃出不近人间烟火的风骨。
我们并肩站在摊边,谁也没有多说话。
吃完后,他用帕子擦手。
那方帕子雪白,绣着极淡的银纹。
我看了一眼自己油亮亮的指尖,顿觉人与人之间,确有云泥之别。
他将帕子递来。
我受宠若惊。
“不必,我带了。”
我从袖中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