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耳光掌掴在我脸上。「你不配吻我,只有林悦能吻我。」为了爱,我还是忍了下来。自那天之后,我搬去了他那座半山腰的豪宅。而我心甘情愿成为他的「金丝雀」我无药可救、低入尘埃里,不求回报地爱他。那是耻辱的,却又极致享受的,我似乎完全拥有了他。不久,他又和我提出结婚,我欣喜若狂。看都不看他拿来的婚前协议,我大笔一挥就签了。我以为我终于用行动感化了他,让他看到了我的真心。可领完证后,我有时间读读那协议,在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