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证词。
最终李峰不得不认罪伏法!
只是蹊跷的是,李峰只认了**放火罪,至于卖粉这件事,他始终不松口,警方没有办法,最后只能以**放火罪结了案!
而我呢,因为给警方提供了关键证据,而且并没有犯法,最终警方只是对我进行了一通批评教育就把我给放了。
就在我出警局那天,天气晴朗,我伸了一个懒腰,从警局大踏步走出来。
随手,我招了一辆的士,上车以后,我正要告诉司机我要去哪里。
可是透过后视镜我却发现了那个司机的脸,我好像很熟悉,似乎在哪里见过。
我正要发问,他是谁时,突然他就冲着我伸出了一根电击棒直接将我打晕了。
在我昏迷之前,我猛然想起来了,这个司机,似乎就是王丽丽家墙上挂着的那个男主人,他就是李峰的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