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表情重合了。
“很可爱。”
我突然说。
她莫名其妙。
“啊?”
我笑,看向她的眼睛。
对视。
“我说,你的名字很可爱。小张小张。真的很可爱。”
她的脸腾地一下红了,抽过我身下的枕头拍在我脸上。
“神经病!认识这么久了脑残的毛病还没治好!你有病!我走了!”
她扔下我,气呼呼地摔门走了。
但我还在笑。
因为……
我按下枕头,看见墙上的时钟滴滴转到五点。
她是要去给我买晚餐吧。
怎么会如此坚定她不会抛下我走掉?她不会生气到不管我?
而且刚才的对话……
怎么这么像老夫老妻的拌嘴日常?
啊。
糟糕。
我看见了自己的笑容。
摇摇晃晃,映在反光的玻璃上。
我……就笑了?
这么一点小事,有什么好笑的?
有些恍惚。
不知不觉,我原来已经和小张认识快五年。
都这么久了。
我还是感觉她像初见时那样,张牙舞爪。
可爱。
恍惚。
这算什么感觉?
我像头一回认识小张,也是头一回意识到,也许自己曾经以为坚如磐石的某个地方,早已开始松动……
11.
等小张回来,我没有再避开话题。
很认真地跟她讲我过去的事。
我问她,“你愿意和我一起去吗?”
我的手都在颤抖,希望她能听懂我的暗示。
小张大咧咧地把请柬一抽,“去呗,我也好奇她会说啥。不过你舍友说的真没错,你是舔狗王中王。”
她朝我竖起大拇指。
我就当她是在夸我了。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