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招娣倒是父母亲生的。
但是叶招娣小时候比李盼娣过得还惨呢。
因为她是个女娃子。
女娃子嘛,村里面的传统,给点儿猪食,跟喂猪似的凑合着养大就行了。
比猪好养活。
还比猪好使。
不仅能干杂活,
还能做个出气的沙包。
等着以后大了,再配个养猪的。
唯一不好的一点是,大了,野了,一时没看住,竟然被外出回来的大学生给带“坏”了。
哭着闹着,居然敢以死威胁着要上学。
虽然很不满这赔钱货居然想去上学。
但是,死,那怎么能行呢?
养她到那么大,吃了家里好些猪食,还没卖出去找个好人家挣上一笔钱呢。
真是个赔钱的贱丫头。
不过,又琢磨起,好像上过学的丫头彩礼钱似乎能卖得更高。
骂骂咧咧着,叶招娣上了学。
只是一条,上学归上学。
家里的活儿,扫地打水做饭洗衣服,一点儿都不能被学习耽误,否则免谈。
叶招娣的眼睛黯淡了几分,但是想起邻居家胡姐姐说过的话,又明亮起来。
叶招娣听说了外面的世界,于是拼了命地学。
红艳艳的对钩打满了一张又一张的试卷,一厚沓的奖状扔进烧火的炉灶里。
燃得那叫一个旺。
日复一日,东升西落。
叶招娣拼掉了半条命,最后考上了一个还不错的大学,通过勤工俭学,攒了一笔钱。
在邻居姐姐的帮助下,她用这笔钱买断了和父母的关系。
“不然,就告你虐待亲生子女。”
最后,一纸轻飘飘的关系断绝书,叶招娣逃出了狼坑。
她给自己改了名。
取名为叶岚。
怀揣着她自己对自己的美好祝愿:如山间之清风般肆意而自由。
而现在,我不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