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丽脸色通红,状若疯癫,一下子把我们的结婚戒指扔到垃圾桶里。
然后拿把剪刀把婚纱和西服剪的稀巴烂。
并对着我说:「你要是还想和我结婚,就去给博文辩护,哪怕伪造证据也要让他脱罪,否则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你。」
「林丽,伪造证据严重的话,被查出来最高要判七年有期徒刑的。」
「要是检察院查不出来,你和博文都能好好的,那个女人也不过就是被睡一次,凭什么要让博文坐一辈子牢?」
「林丽,那个女孩何其无辜,你之前支持我保护弱势群体的坚定都丢到狗肚子里去了?」
这是我第一次对她说重话。
我还记得我转专业到法学院后,在民法课上说我转专业到法学专业就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因为见证过弱势群体无法维护自身权益而自杀,所以异常希望为保护他们的权利出一份力。
这么多年,她一直都说支持我做一个追求正义的好律师,并且支持我接无偿的法律援助案子。
「这个女人她勾引博文,她哪里配称为弱者,我才是受害人。」
原来所谓的支持我的法律理想,都是假的。
现在,看着这个我曾经以为志同道合的女人,我第一次感到陌生。
4 林丽收拾东西回了她父母家,只留下一句:「不接这个辩护帮博文脱罪,这辈子都别想再见到我。」
我浑身的血都往头上涌,头脑发懵,一下子栽倒在地。
昏迷倒下去那一刻,我才知道这种情况下人能听到声音。
我听见林丽说:「一百五十斤的丑胖子还装虚弱,恶不恶心。」
是因为追求她这五年,恋爱这一年,我百依百顺,被所有朋友戏称忠实舔狗都甘之如饴,所以她才这么有恃无恐? 还是觉得彩礼到手了,房子过户了,弟弟工作有着落了,就不需要我了? 为了个人渣前男友,要赌上我的职业生涯都不肯编个理由,说几句软话。
一滴眼泪从我紧闭的眼角流出。
第一次,我忍着没有主动联系她,也不接她的电话。
她倒是每天给我发消息,核心意思都要让我答应做方博文的辩护律师。
几天后,林丽的大学舍友张勤勤也突然给我发了信息。
咖啡馆内,她说:「之前我伯伯的宅基地被村里的硬茬子霸占了,多亏你免费帮我们打官司。这么多年一直不知道怎么报答你。」
我一愣。
「没事,不求回报。」
她又深吸一口气,说:「看你在发结婚请帖,我纠结了很久还是不想你这个好人踏入火坑,林丽真不能娶。」
接下来她向我讲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林丽。
我一阵阵耳鸣,她的声音却清晰传到耳中。
「大学时她让你送的另一份早餐不是我吃的,她用来讨好方博文了,她威胁我说如果我不担下这个事,她就不让你给我提供法律帮助了。」
我的确有段时间买双份早餐,还傻乎乎的跑了三条街,最后献宝似的交给林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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