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作孽,不可活。
而我那**,跟宋倩还没有离婚,被迫养着宋倩和不是自己血脉的孩子。
他倒是不止一次提出过离婚,据说宋倩不同意,威胁夏家人离婚就吊死在他家门口。
你别说,就凭借这豁出去的气势,她和前婆婆,还真挺配的。
夏成当初说,他在本市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不许我报警。
如今他算是脸面全毁,只能背井离乡打工去。
当初被**后,夏成和**对我百般羞辱,将我的脸按在地上摩擦,有没有想过会有今天呢?
很多同学是知道当年事情的原委的,有人问我:“你当时一定要报警,就不怕吗?”
怕,我当然也是怕的。
可是我更怕,因为我的懦弱,隐忍,让犯罪分子更加猖獗,有更多的女性受害吃亏,不敢作声。
所以我从不后悔。
我妹妹的账号,因为当初的**事件,经常会收到有同样遭遇的女性,私底下联系我和妹妹。
不论是法律上,还是心理上,我都尽可能的给了她们最大的帮助。
甚至,我和妹妹还专门开了个小号,科普相关的法律知识。
我愿意燃一盏灯,哪怕只能照亮一位后来者。
但若没有我这盏灯,那路得有多黑。
那些遭遇了这些事的女性,又会有多无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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